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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条例》 学《规定》 明党纪” 本科生院党总支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暨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会时间:2024-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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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陆晗昱、张子航)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按照《武汉大学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和《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委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提示》有关要求,5月11日上午,本科生院党总支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暨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会。本科生院全体中层领导干部参加学习,本科生院院长吴丹主持会议。

按照“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的学习要求,本科生院院长兼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主任吴丹、副院长兼质量管理处处长姜昕、副院长兼招生工作处处长吴奕、副院长兼教务处处长陈学敏、综合办公室主任白玉、招生工作处副处长王少雄、教务处副处长漆玲玲、质量管理处副处长王丹、质量管理处副处长(挂职)张乐飞、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常务副主任赵菊珊、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副主任林颖、教材建设中心主任李晓锋、教育技术与教学服务中心主任施焕军、大学生工程训练与创新实践中心副主任周立超、非学历教育管理办公室主任徐毅等全体中层领导干部逐章、逐条、逐段、逐句领学了《条例》共三编十一章(及《附则》)158条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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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位同志领学后都谈了学习体会,都感到勇于自我革命是党最鲜明的品格和重要法宝,要真正学深、悟透、做实《条例》的相关规定,严守党的纪律规矩,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将党纪学习教育与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实际联系起来,集中力量服务于拔尖创新人才培养。

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按照相关工作要求,会议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将学习《规定》与学习《条例》结合起来,推动党员在网络正能量传播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吴丹在总结发言中指出,新修订的《条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第三次修订,再次释放出以严明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鲜明信号,要自觉把“讲政治,严党纪”贯穿到工作全过程,特别是要针对性学习其中与高校工作相关的内容。要深刻领会《条例》的时代价值和现实意义,严格落实《条例》各项规定,以本次学习教育为契机,以“严”的态度、“实”的举措扎实推进本科人才培养各项工作。

(摄影:傅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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