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材编写出版审核程序
教师出版教材按照《武汉大学教材审核工作标准和程序》(武大本函〔2022〕152号),办理《武汉大学教材编写出版审核备案表》,落实教材“凡编必审”要求。
(一)作者自查。作者完成教材书稿后,将书稿及填报课程教材基本信息和自查评价情况的《武汉大学教材编写出版审核备案表》(以下简称《审核备案表》,见附件)提交所在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二)专家评价。作者所在学院组织聘请校内外同行专家对书稿进行审读,由专家提出审读修改意见并填写《审核备案表》相应栏目。
同行专家要求编审分离,专家审读意见内容包括:(1)从总体上把握教材思想政治性、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和规范性,确保无重大政治问题、无重大学术问题,给出总体审读意见和是否达到出版水平的评价。(2)从局部上通篇审读教材文稿,在文稿上对教材体系结构和内容批注修改意见或建议。
(三)学院审核。作者所在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将书稿连同含有同行专家评价意见的《审核备案表》,提请学院党委负责人、教学院长审阅,同时对教材编写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进行审核,做出是否推荐教材出版的明确意见。
(四)学校审核备案。作者所在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将书稿连同含有同行专家评价意见、学院审核意见的《审核备案表》,提交学校教材建设中心审核备案。
二、教材出版费报销材料要求
教材出版费报销材料要求包括:网报单(日常报销单)、《武汉大学教材编写出版审核备案表》、发票、出版合同。
《武汉大学教材编写出版审核备案表》及教材出版合同的学校用章(若出版社必须),统一归口至武汉大学教材建设中心审核办理。本科生院、研究生院等立项教材建设项目的部门配合做好对教材审核工作程序的解释说明。
咨询电话:本科生院 68753459、68755878;研究生院 68788792、68754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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