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建设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择优建设学科优势教材,积极参与后续“十四五”国家级规划教材项目申报和成果遴选工作。
一、国家级重点立项教材
教育部统一组织关键领域核心教材(包括基础学科,新工科、新医科、新文科,战略性新兴领域和紧缺专业领域)、经典传承教材立项建设,重点立项建设1000种左右,要求采取专家个人审读与会议评审相结合方式对书稿进行严格审核,须在2025年12月底前取得图书在版编目(CIP)核准号。
二、统一推荐遴选教材
教育部计划2023-2025年分两批组织开展申报推荐和遴选工作,遴选5000种左右,参与遴选的教材原则上应在2022年12月以后新编、修订或重印出版,有机融入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在申报前完成专家个人审读与会议审核等程序要求。
纳入马工程重点教材建设目录的教材不参加“十四五”国家规划教材立项和遴选。
三、规划教材专用标志使用
通过认定的“十四五”国家规划教材可在教材封面、扉页等位置标注由教育部统一发布的“‘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专用标志,标志使用期限至2030年12月31日。自2026年1月1日起,教育部发布的“六五”至“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专用标志停止使用。
四、新形态教材建设
“十四五”国家级规划教材支持纸质教材和以数字教材为引领的新形态教材。新形态教材须为具有书号的正式出版物,按教材和出版规范编修、审核与管理。数字资源和工具须部署在出版单位自主可控的公共服务平台上,平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备案,并确保数字资源安全。
五、学校鼓励国家级规划教材政策
《武汉大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办法》(武大人字〔2023〕11号)已将作为主编、副主编或主要编者编写出版省部级及以上规划教材纳入教师代表性成果,支持教师晋升教授、副教授。
《武汉大学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任办法》(武大人字〔2023〕12号)已将国家规划教材第一主编列入“表3”条件,支持教授岗位晋级。
对获得国家级规划教材的,学校将给予相应奖励。
武汉大学教材建设中心
(本科生院代章)
2023年11月24日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0961号 鄂ICP备200139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