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精神,认真落实《武汉大学教材建设与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武大本字〔2021〕20号)》规定,严格教材选用审核管理,努力构建一流教材体系,学校将组织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课程选用教材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范围与对象
课程选用教材审核工作以开课单位为主体,涉及全校承担本科、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的各单位,覆盖2023年春季学期所开设的全部本科、研究生课程。
须审核的教材是课程使用的主要教学依据,包括正式出版的指定教材、辅助教材以及未出版的自编讲义,不包括课程参考用书资料。
二、审核工作标准
选用教材审核主要有以下要求。
1.思想政治要求。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遵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循正确的价值导向和行业职业道德规范。融入体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领导”相关内容。
2.科学性要求。体现现代教育思想,知识体系科学严谨,理论性和系统性强,理论密切联系实践,注重培养学生探索创新精神。
3.先进性要求。反映学科发展水平,体现学科发展方向,及时将学科、行业的新知识、新方法和新成果融入教材。
4.适用性要求。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要求,体现教学改革方向,便于教师使用和促进教师教学改革,便于学生自学和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5.规范性要求。语言准确流畅、通俗易懂,文字、公式、图表编写引用严谨规范,遵守知识产权等法律法规。
6.优先选用国家、省部级优秀教材和规划教材及教育部各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
7.严格落实统一使用“马工程”重点教材,凡是课程名称或者授课内容与“马工程”重点教材基本相同的课程都须选用“马工程”重点教材,同类教材、自编教材可作为辅助教材。已出版“马工程”重点教材及对应课程信息表参见附件1。
8.选用教材不得出现负面清单情况,负面清单详见“武汉大学教材审核工作标准”(武大本函〔2022〕152号)。
三、审核工作流程
各有关单位教材审核工作流程如下:
1.教师自查与单位审核。各单位排定本科、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并落实主讲教师后,由主讲教师推选教材并自查是否有负面清单情况,提请基层教学组织讨论通过,然后在本单位党委的领导和参与下,组织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或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专家召开审核会议对教师推选教材进行审核。
2.学校审定。各单位将审核通过的教材信息填报《武汉大学课程选用教材学院审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2),报学校教材建设中心进行审定。审定通过的教材进行校内公示和反馈。
3.首次选用未经审读的哲学社会科学教材和境外教材(包括境外原版教材、境内影印或翻译教材)需进一步严格审读审核程序,具体程序如下:
(1)教师自查。任课教师填写《武汉大学课程选用教材审核记录表》(见附件3),提供所选用的教材信息并对推荐教材进行自查评价,与教材样书一并提交所在单位进行审核。
(2)单位审核。各单位组织同行专家对教师推荐的教材进行认真审读,在本单位党委的领导和参与下召开审核会议讨论要选用的教材,填写单位审读审核意见,然后将审核通过的教材审核记录表复印1份提交学校教材建设中心备案。
(3)学校审定。学校教材建设中心对各单位审核结果进行审核确认,并做校内公示和反馈。
四、工作安排与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统筹安排所开设本科、研究生课程选用教材的审核管理工作,合理安排时间于2023年2月24日前完成上述工作,提交选用教材审核结果,具体包括:(1)《武汉大学课程选用教材学院审核结果汇总表》(纸版本和电子版);(2)《武汉大学课程选用教材审核记录表》(纸版本)。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课程选用教材审核工作,严把教材政治关学术关,建设教材档案专柜,做好教材样书及审核工作记录档案管理,以备学校和上级部门抽查。对出版时间超过10年的非本校自编教材,要重点审核并予以更换;对超过5年的本校自编教材,要组织启动修订或及时更换。
学校本科教务管理系统提供了教材信息登记查询功能,操作说明见附件4。各单位须通知教师充分利用该功能完成本科课程教材信息登记,准确掌握并方便学生查询教材信息。教材信息登记情况将进行通报反馈与考核。
联系人:本科生院 李园园 电话:68754570、68753459
研究生院 王添翼 电话:68754026
地点:本科生院南214、217房间,研究生院A405室
电子邮箱:jcjszx@whu.edu.cn
附件:
1. 已出版“马工程”重点教材及对应课程信息表(截至2022年10月)
2.武汉大学课程选用教材学院审核结果汇总表
3.武汉大学课程选用教材审核记录表
4.本科教务管理系统教材信息登记查询操作说明
5.关于印发武汉大学教材审核工作标准和程序的通知(武大本函〔2022〕152号)
武汉大学教材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本科生院 研究生院
2022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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