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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国家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的通知》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时间:2021-11-16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教材研究,健全教材建设支撑体系,提高教材质量水平,教育部组织开展了第二批国家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国家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地建设基本要求

(一)建设目标

立足国家重大需求,汇集优秀专业人才,建立灵活、开放、高效的运行机制,建设高水平课程教材专业智库,形成覆盖各学段、各类型、多学科专业,集研究、指导、咨询、服务、传播等功能于一体的课程教材建设专业支撑体系。

(二)基地任务

一是聚集专业力量。依托优势、特色学科专业,培养课程教材建设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学术骨干,建设课程教材研究领域的专门人才库、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二是探索教材建设规律。围绕教材建设,系统开展基础理论、发展战略、实践应用、国际比较等研究,引导教材改革方向,服务教材编修工作,增强育人功能。

三是建设教材数据中心。汇集教材编写、使用、跟踪评估等信息,分析国内外教材研究及建设动态,为教材研究、开发和管理提供参考。

四是促进研究成果交流传播。开展多种形式国际、国内教材建设研究成果交流互鉴活动。开展中外教材合作研究,推动中国优秀教材走出去。

五是提供咨询支撑服务。发挥专业智库作用,为教材建设规划、教材管理、教材政策制定等提供决策参考。根据工作需要配合做好教材的编写、审核、使用、评估、培训等工作,提供专业支撑。

(三)管理保障与评估评价

申报单位要建立明确的管理体制,人、财、物相对独立,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研究人员和行政工作人员,经费专户管理。保障基地专用办公场地及必要的办公设备,根据建设需要配套专项经费。

按照《国家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国家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管理细则》,强化国家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及项目的管理,以五年为一个周期,周期内实行年度考核,项目年度考核不合格且整改不到位的,取消下一年度项目申报资格;连续三年考核不合格的,撤销基地资格。

二、基地申报要求

(一)基地类型

  第二批基地计划建设20个。学科专业类16个,包括高等学校政治学、法学、社会学(含人口学)、文学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各1个,共4个。综合类4个,即特殊教育、基础教育、高等教育、港澳台教材建设综合研究基地,各1个。

  (二)申报资质

  1.研究队伍。在申报学科、领域有本单位一定数量长期稳定的研究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有高级职称的不少于二分之一。研究队伍包括学科专家和学科教育专家、课程教材研究专家等,有关研究人员承担过省部级以上有关课题研究,有主编、参与教材编写(修订)经历或参与课程标准(教学基本要求)研制(修订)经历,或国家课程教材政策咨询的经历。

  2.学术基础。有雄厚的学术研究基础和丰富的成果积累,有关课程、教材、教学的研究成果被引用率高,有广泛影响,在课程教材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或曾获得省部级以上成果奖励。

  普通高校申报基地,应有相应的国家一级学科博士点且相应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均为A-(含)以上;主编过相应学科专业教材且至少在3所院校使用,或参与过中小学国家课程标准、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等研制工作。

具备申报条件的单位一般申报1个基地,最多申报3个。

三、基地申报程序

请有关单位认真研读教育部通知要求,将申报意向及时告知学校,组织高水平研究人员队伍,填写《国家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申报表》(见附件),于20211130日前将《国家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五份)报送学校教材建设中心,电子版同时发至邮箱:jcjszx@whu.edu.cn

联系人:李园园 电话:6875457068753459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国家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的通知

2国家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申报表

 

武汉大学教材建设中心

(本科生院代章)

202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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