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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09 | 所属部门:

各学院(系):

   2019年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转专业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17年修订)》、《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武大本字〔2017〕50号)、《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转专业有关工作的通知》(鄂教学〔2014〕4号)中有关转专业的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考虑转专业:

   (一)三年级及以上的学生;

  (二)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或应予退学的学生;

  (三)国防生、艺术类专业学生(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表演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设计学类)、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相关专业降分录取或征集志愿录取的学生;

  (四)四、五年制专业学生不得转入5+3一体化专业,四、五年制,5+3一体化专业学生不得转入八年制专业;

(五)外语类保送生不得转至非外语类专业;

(六)国家或学校在招生时明确规定不可转专业的学生;

(七)其他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

   三.转专业人数控制标准:

学校一般不控制各专业学生转出人数,学院(系)不得限制符合转专业条件学生的转专业申请;学院(系)应根据所辖各专业的建设规划、招生规模、现有教育教学资源和办学条件确定各专业转入人数,原则上不低于各专业当年核定招生人数(按学科大类专业招生的为当年核定大类招生人数)的10%。转专业学生一般转入同一年级。

   四.转专业时间: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前三周(20192月18-3月8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转专业具体办理程序:    

(一)各院(系)根据本科人才培养的要求,制定院(系)转专业实施细则(包括接收学生转专业的条件、要求、具体考试或考核的内容、办法和安排等),确定各专业学生转专业人数计划,2019年1月14日前在各院(系)网站予以公布并提交本科生院备案

(二)2019年2月18日-2月24日,学生在武汉大学教务系统中提交转专业申请,具体操作为登录教务系统后,点击个人信息-转专业申请,进入转专业申请页面,按照提示进行相关操作;

(三)2019年2月25日转出院(系)在教务系统中审批本院(系)学生提交的转专业申请;

(四)2019年2月26日-3月1日,转入院(系)通知并组织学生考核,根据本院(系)转专业计划和学生考核结果,在武汉大学教务系统中确定转入学生名单;

(五)2019年3月2-3月7日,学校审批。校审批结束后,本科生院网页上公布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

(六)2019年3月8日,转入院(系)教学秘书到本科生院107室领取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指导学生办理转专业的有关手续。

希望各院(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审批流程,指派专人负责,注重学生思想工作,切实做好2019年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

附件2:2019年武汉大学各学院(系)本科生转专业人数计划表


武汉大学本科生院

20191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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