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旧版>>教务管理>>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做好2022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2 | 所属部门:


各学院(系):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和《武汉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武大教字[2008]21号)有关规定 2022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1.请各学院(系)务必高度重视毕业论文(设计)课程,在课程启动前,应组织师生学习教育部和学校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等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到提升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重要性,以及在国家论文抽检中发现问题后结果的严重性

2.2022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含双学位)工作各环节严格按照《武汉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武大教字[2008]21号)执行,此通知只对部分要点及补充要求进行说明。

3.各学院(系)应制定符合自身学科发展水平的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标准和工作细则,并严格执行。应积极吸取专家组在上半年校级抽检中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过程管理,提升质量。

4.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下达任务书、开题、查重检测、评阅、答辩、成绩评定、抽检、评优、电子存档等各环节工作均在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完成。操作手册可在系统首页下载。

二、 工作安排

(一)选题与开题

202112月底前, 各学院(系)组织完成指导老师遴选与分配、确定选题、下达任务书、开题等工作。

1.选题是确保毕业论文质量的关键。选题应兼顾专业性、实践性、创新性和可行性,保证一人一题。由多名学生合作研究的题目,必须明确每名学生应独立完成的任务,并在题目上加以区分。指导教师、选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

2.指导教师应向学生下达任务书,明确开题报告的具体要求,推荐参考书目或文献资料目录等。学生应严格按照任务书的要求,认真查阅资料,撰写开题报告。

3.指导教师应认真检查学生任务书的完成情况,审查开题报告的内容和撰写是否符合规范及是否达到开题要求,对学生的工作态度、能力和开题报告进行评分并提出指导意见。对不符合要求者应退回重新开题。学院(系)可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题报告会。

4.对于跨院系或者校外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所在学院(系)应加强审批备案,配备院内指导教师,加强过程管理与指导,并组织学生参加院内统一组织的论文评阅、答辩。

(二)论文撰写与指导

20221-4月,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1.毕业论文的撰写应遵照《武汉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书写印制规范》执行,各学院(系)可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和学科专业特点,制定学院(系)论文撰写规范。同一学院(或专业)的撰写规范应保持一致。

2.指导教师应与学生约定指导的具体时间,持续跟踪学生的工作进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袭剽窃及论文买卖等一切有违学术道德的行为。学生应主动加强与指导教师的联系。鼓励各学院(系)开展中期检查或(和)预答辩,及时掌握学生论文进度,了解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给与指导与帮扶,确保论文质量。

(三)查重、评阅与答辩

2022522日前,各学院(系)组织完成答辩工作。包括组织学生在系统中提交论文,完成查重检测;成立答辩委员会,审核学生答辩资格,在系统中录入答辩安排,组织论文评阅与答辩等工作。

1.各学院(系)应尽早将答辩安排录入系统并告知师生,严格管理,每一环节符合要求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2.论文查重:原则上,文字复制比应控制在20%以内,高于比例限制的论文不能进入评阅和答辩环节。学校在系统中为每位学生提供两次免费论文查重检测,每次查重结果和查重报告均会保留,并与论文定稿一起提供给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答辩小组和管理人员查阅。请学生不要在系统之外的机构和平台进行查重检查,以免论文被盗用、窃取和倒卖等,影响正常毕业。

3.论文评阅: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论文(设计)质量等进行评价,不评分,并明确是否同意送审评阅、答辩。在指导教师同意的前提下,答辩委员会指定评阅教师进行评阅。评阅教师进行评阅、评分,并明确是否同意答辩。评价、评阅意见不少于80字,提出的修改意见应明确。评阅教师与指导教师不得由同一教师担任。

4.答辩资格审核:学院(系)应严格审核答辩资格。有下列情况的学生不能获得答辩资格:毕业当年申请延长学习时间者;必修课程累计离毕业要求学分差15以上学分者;论文检测不满足要求者;论文评阅不合格者;由他人代写论文者;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者;伪造数据者等。

5.答辩前,答辩委员会应制定统一的答辩要求和评分标准,各答辩小组应认真执行。答辩结束后,答辩秘书应及时在系统中填写答辩评分表。

6.答辩结束后,学生按照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小组的意见修改论文(设计)、定稿,填写《武汉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修改报告》,并在系统中提交。

(四)成绩评定

2022526日前,各学院(系)组织完成成绩登载。

1.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应包括开题报告评分、论文评阅评分、答辩评分等部分,各学院(系)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成绩组成及各项比例,其中论文评阅和答辩两项所占比例之和不应低于70%。同一专业的成绩计算方法必须统一。

2.对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及格或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答辩者,学院(系)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好补答辩或缓答辩的审核、备案与组织工作。

(五)校级抽检

20225月底、6月初,本科生院组织校级抽检。

1.抽查范围为各专业成绩合格、排位后5-10%的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内容包括论文质量评议和过程管理评议。

2.专家评议完成后,本科生院将评议结果反馈给各学院(系)。各学院(系)负责组织学生和指导教师完成论文再修改和再提交等工作。

(六)优秀论文评选

20226月初,组织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选。

1.评选范围:2022年应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双学位论文(设计)不参与评选;涉密论文(设计)不参与评选。

2.各学院(系)负责组织、推荐,推荐的优秀论文(设计)数量不超过毕业学生数(不包括双学位)的5%,指标分配届时将录入系统。鼓励学院(系)邀请校外评审专家参与评选,鼓励组织公开答辩。推荐的名单须经学院(系)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并进行公示。各学院(系)于66日前在系统中提交推荐名单。

3.学校进行复核、公示、发文。

(七)论文存档

各学院(系)应及时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归档工作。在系统中完成的工作做好电子归档,并导出制作成便于长期保存的电子档案,电子版存档资料原则上应永久保存。线下完成的工作由各学院(系)根据工作实际做好纸质归档。

归档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开题报告、查重报告、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评阅表、答辩评分表、表决票、论文修改报告、成绩评定表、毕业论文信息汇总表等。

三、 其他

1.有关文件可在教务工作群共享下载。

2.联系人:本科生院教务处 霍老师,电话68756866

                                                         本科生院

                          20211022


关闭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0961号 鄂ICP备200139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