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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创新学分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30 | 所属部门: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创新学分

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创新学分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经学生申报、学院审核,2021年度共计2684项学生成果申报了创新学分。为了进一步提升评审的效率和科学性,2021年度校级评审实行分类评审、集中公示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 分类评审

各类成果的评审单位分配如下。成果信息表(附件1,也是评分表)单独分发。请各单位组织评审认定工作。

成果类别

评审单位

竞赛类、文学艺术、体育类、创业类;共2017

本科生院组织

学术论文类、科研成果类、发明创造类;372

学生所在院(系)

社会实践及其他;共295

团委

评审流程为:第1步,评审人登录 “创新学分申报评审系统”,系统网址:http://210.42.121.231:8080/,用户名为工号,密码为出生年月的6位数字。建议使用Chrome谷歌浏览器或者Firefox火狐浏览器访问;

2步,点击系统界面左上角的目录栏,在“创新学分”菜单下的“申报记录”子菜单中查询有关成果材料;

3步,参照《武汉大学创新学分认定办法》(附件2)进行评分认定。  

二、 结果汇总

请各评审单位于46日(周二)前将签字盖章的纸质评分表送至本科生院南209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06155286@qq.com。联系人:余老师68755986,冷老师68753840

三、 集中公示

学校对各类成果的认定结果进行集中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内,学生提出的异议由本科生院和评审单位共同负责解释。



附件:1.2021年创新学分评分表(各单位)

2.《武汉大学创新学分认定办法》



武汉大学本科生院

202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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