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旧版>>教务管理>>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申报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14 | 所属部门:

关于申报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武大本函[2020]126号

各学院(系):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部署,推进《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实施,进一步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造就创新创业生力军,现启动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

2021年学校将支持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国家项目”)150项,其中创新训练项目120项、创业训练项目25项、创业实践项目5项;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省级项目”)300项;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校级项目”)项数待定。

为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协同育人,搭建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多元平台,在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框架下分别设立了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双一流”创新训练专项、国家卫星定位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北斗+”创新创业训练专项,助力一流本科生教育,培养一流本科人才。

其中,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以在研国家级科研项目为依托,资助对科研有浓厚兴趣、学有余力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开展科研活动,鼓励学生进行跨学科交叉合作研究;有计划地汇聚国家科研机构的一流创新资源,发挥导师指导积极性,将立德树人和创新人才培养理念贯穿在学生参与科研创新实践全过程。国家卫星定位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自主创新、开放融合、万众一心、追求卓越”的北斗精神为指导,资助计算机、人工智能、电子信息、测绘遥感、自动化等专业学生跨学科交叉合作研究,支持学生参与高水平国内外学科竞赛和会议,通过在研高水平国家科研项目引导学生参与科研创新实践全过程。

现就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是对科研有浓厚兴趣、学有余力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均可参与申报。学校鼓励学生开展跨学科、跨年级合作研究。每名学生同一学年只能申报主持一个项目,或原则上只能参与一个项目,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项目成员不超过5人,已获得项目资助且未结题者、毕业年级学生以及长学制五年级以上非本科阶段学生不在申报之列。

二、申报类型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是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确定选题,设计实施方案,提出项目申请并独立完成的科研训练活动。我校目前主要有国家项目、省级项目和校级项目三类,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

(一)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三)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科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选题可根据所学专业、兴趣爱好或在教师的指导下自主进行选题。选题要求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鼓励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理论和现实意义的选题,鼓励直接来源于产业一线、科技前沿的选题。鼓励开展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课题,鼓励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选题。

(二)国家项目、省级项目完成期限为两学年(20213月至20229月),中期材料提交时间为20223月;校级项目完成期限为1年(20213月至20223月),中期材料提交时间为20219月。

(三)院系需建立项目运行的保障机制,提供必要的软、硬件设施,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渗透到创新创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拓展到学科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相关的本科人才培养实践环节。

(四)由学院、指导教师、企业或政府部门资助等途径自筹经费的项目可以不受学校计划的限制参加校级项目申报,但需要纳入学校统一管理。

(五)指导教师应在所研究领域有创新性的研究成果,学术造诣高,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原则上指导教师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每人每年新增指导项目不得超过2项、每个项目指导教师人数不超过2人。若聘请其他高校、科研单位或企业的专家担任指导教师,也应有校内的导师负责日常管理、协助指导工作。创业实践项目原则上需配备2名指导教师,1名为具有科技开发实力、创业教育经历或创业实践阅历的校内老师,1名为具有创业实战经历的企业指导教师。

(六)“双一流”创新训练专项选题、依托项目类型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一,“北斗+”创新创业训练专项选题、依托项目类型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二。

(七)鼓励项目团队积极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赛事,提升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积极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将高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地区,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八)获得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的项目在正式刊物上发表学术成果时,需注明为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支持项目,并注明项目批准号。

(九)已结题的“国家项目”应积极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遴选,成功入选年会的项目,应代表学校在年会上进行学术交流和成果推介。

(十)项目一旦立项,原则上不得终止项目,否则纳入团队成员诚信记录,取消负责人今后申报资格。

四、申报经费

国家项目中的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平均2万元/项,创业实践项目平均10万元/项;省级项目平均3000/项;校级项目经费学院自筹;“双一流”创新训练专项中国家级创新训练项目为2万元/项、省级创新训练项目为1万元/项,“双一流”创新训练专项经费由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发放;“北斗+”专项中国家级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不低于2万元/项、省级创新训练项目不低于1万元/项,由国家卫星定位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发放。

五、申报程序

各院系在网上提交申报信息(项目申报网址:http://210.42.121.231/cxxl/),系统使用指南详见附件三。

(一)项目负责人填写申请材料。项目负责人登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系统”填写、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申报截止日期:20201231日。

(二)指导教师审核申报材料。项目负责人提交申报材料后,指导教师登录系统审核申报材料,并填写审核结论。审核截止日期:202118日。

(三)院系审核申报材料并推荐国创项目名单。各院系在系统内对本院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核、分配学院立项专家组,组织项目答辩,填写并公示答辩成绩,根据答辩成绩向本科生院推荐国创项目名单。推荐名单截止日期:2021226日。

(四)“双一流”、“北斗+”专项项目立项由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卫星定位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别组织现场答辩。

(五)国家项目具体立项答辩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六、注意事项

(一)基于安全和速度的考虑,访问系统时请尽量使用IE浏览器。

(二)项目申报时,为了统一格式,请用WORD2003编辑,宋体,小四号字,1.5倍行距,项目申报附件材料上传PDF格式文件。

(三)申报过程中,如出现因信息不准确、不规范、不完整影响项目正常审核,责任由项目负责人承担。

联系人:本科生院张珂珺,电话:68752857

“双一流”创新训练专项申报咨询QQ群号:757740582

“北斗+”创新训练专项申报咨询QQ群号:851548770

特此通知



附件一:“双一流”创新训练专项立项申报指南

附件二:“北斗+”创新创业训练专项立项申报指南

附件三:武汉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申请操作指南




武汉大学本科生院

20201211


关闭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0961号 鄂ICP备20013940号